根据学校《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海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提示》要求,公共实验中心第一党支部于2021年10月12日举行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支部党员学习“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上海高校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并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支部组织大家观看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及“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王沪宁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等视频,并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内容。
支部党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系统了解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纲领、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等重要内容,做到今后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深刻理解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意义。